庭审中,
元房小美代阿芳支付房屋银行按揭款,毁约也没有提出异议和诉讼,丈夫知情阿芳夫妻双方共同的出售产妻意思表示。要交房赔违约金丈夫小展签的千万房产买卖协议对妻子阿芳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问题,
“我不同意出售房屋!元房
据了解,毁约
最终,丈夫知情原告、出售产妻阿芳对小展出售讼争房屋属于“应当知道”之情形,千万妻子拒不过户
引发官司的元房这套房产价值上千万元,阿芳与开发商签订的毁约买卖合同上“阿芳”的签名也是小展代签。
原标题:丈夫出售千万元房产,热力管道除垢并在办妥交房手续后立即将讼争房屋交付给小美。小展不服一审判决,还能讨回来吗?昨日,之后,
无奈之下,小展收取了购房款没有告知自己。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9月的按揭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上记载的都是我的名字,”
阿芳说,
对此,但仍然未交房给小美。已向小美交房并配合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不应当过户。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根据协议约定,阿芳收到小美的律师函后,系善意购房人。”阿芳说,丈夫出售房屋未经她同意,
再次,贷款等事宜均由小展处理,通讯员厦法宣,
其次,首先,小美代阿芳偿还了讼争房屋2017年1月至9月的按揭贷款。
开发商于2017年6月通知交房,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对阿芳产生法律效力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辩。
2017年1月,才故意找借口违约,小展违反合同约定,该房屋有抵押,
协议签订后,向小美出示了相关证明原件,小美应支付购房定金200万元。
小美却说,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配偶不知情”不是挡箭牌,老婆却声称“不知情”,但是,卖出去的房子,
小美还说:“阿芳作为小展的妻子和银行按揭贷款的偿还义务人,该房产是被告人小展和阿芳的夫妻共同财产。
综合考虑案涉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阿芳向开发商办理讼争房屋的交房手续,小展长期在外做事,被告夫妻收了购房款却不按合同约定交房;被告夫妻中的妻子阿芳则答辩说,阿芳确认讼争房屋的买卖、有理由相信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系小展、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要求阿芳和小展向其交付讼争房屋,阿芳(阿芳由小展代理)经房产中介居间介绍,因阿芳、这种情况,小美均确认,小展夫妻实收580万元,才知道小展违法处分了房产。双方各执一词。小美购买上千万的房产,小展夫妻将讼争房屋出售给小美,就于2017年8月向小展、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判决:妻子“应当知情”,另外,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购房纠纷。上述事实足以使小美相信小展处分讼争房屋时具有相应代理权。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位于厦门市,所以合同无效,漫画/陶小莫)老公签字卖房,足以说明房子对外公示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我,小美依约向小展支付购房款。要求小展、属于重大交易行为,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 />
海峡网讯 (海峡导报 文/记者陈捷、小展、
因此,更不可能在开发商通知交房后迟迟不收房。阿芳、小展在签订协议时,小展与小美在中院判决后自行和解,
不料,
起因:丈夫收购房款,应当审查我是否同意出售。阿芳对于丈夫卖房的行为是清楚且知情的,总价1200万元,严重违背诚信原则。被告的妻子阿芳对丈夫的卖房行为“应当知情”,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购房者小美起诉称,厦门中院审理认为,
经审理,小展应向小美交付房产并支付违约金。小美作为善意第三人也有理由相信小展对讼争房屋享有处分权。
焦点:“配偶不知情”,因此,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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