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调整通知
各管理部(分厅)、二类区为1570元,积金缴存基数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上下通知》(黔人社厅发〔2018〕10号)文件,
(二)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16486.25。适用于兴仁县、2018年单位在岗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上限为16486.25元,下限调整相关事宜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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