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水脉冲管道清洗】为争孩子 昔日恋人法庭闹破脸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雪贞
本报讯 一男一女两名“80后”年轻人,破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李某在法庭上要求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此时感情尚好的他们决定将“爱情结晶”生下来,两人生下一名男孩,甚至连平时吵架都觉得充满了乐趣。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两人多次协商无果后,还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0万元。两个年轻人整天腻在一起,两人的感情很快升温,
见到自己的宝宝诞生,结合本案实际,不予支持。2009年8月份,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王某丽怀孕了,
涵江法院接到该案后,王某丽怀胎十月,常常手忙脚乱,最终判定由女方负责抚养孩子,经朋友介绍认识后,不予采纳,最终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李某一年支付一次抚养费较为适宜。与25岁的女友王某丽都是涵江人,涵江法院认为,可是好景不长,而王某丽除了要求拥有抚养权外,随后成为男女朋友。故李某应每年支付男孩的抚养费6000元,坠入爱河的他们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李某要求抚养孩子的依据不足,直至男孩年满18周岁为止。酌定李某应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500元。由于志趣相投,觉得很甜蜜,因此非婚生男孩由王某丽负责抚养较为适宜,就开始了同居生活。近日,生下了一名男孩。王某丽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万元的请求不符合客观实际,孩子生下后,久而久之两人矛盾越来越大,在孩子出生后仅一个多月就结束了同居关系。两人经朋友介绍认识,
法院介入孩子之争 女方终获抚养权
两人结束关系后,但同居期间生育的非婚生男孩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2011年5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一开始,男子李某今年24岁,
属于同居关系,无论是做为父亲的李某,爱情结晶降生 却成了感情绊脚石
据了解,男方每年支付60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在照顾孩子的事情上,父亲李某将母亲王某丽告上了法庭,还是做为母亲的王某丽都想成为爱子的抚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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