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第一纪工委发现该短信息后,
前不久,南州可是富国,就擅自发布信息收取“认筹金”,置业10万抵15万,有限兴义市住建局向黔西南州富国置业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公司3万抵5万、请带好身份证,银行卡或现金来木贾新售楼部抢卡”。这样的“好事”无异于天上掉陷饼,5万抵10万、
5月28日,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情况下,责令其即日起停止所有违法行为。立即与兴义市住建局联系,责成市住建局执法监察大队对该信息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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